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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打造行政执法证据“共享联盟”

 时 间:2022-06-15

  “现场证据在移动终端上传,点击发起移送,经审核通过后,案件就能通过证据共享平台移送至综合行政执法局。”近日,一起涉嫌河道非法采砂的执法案件在台州临海市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办公室完成了证据电子化移交过程。

  仅用时10多分钟,水利和综合执法两个部门的执法人员就完成了从证据移送到接收的全过程。这是“行政执法证据共享”应用试运行以来,案件证据首次正式经由平台在两个不同的执法部门间进行流转。

  浙江是全国唯一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国家试点。“行政执法证据共享”应用是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决策部署下多跨应用场景建设的关键项目之一,旨在解决行政执法证据未电子化、标准不统一、收集效率低、归集管理难、共享协同差等问题。该应用委托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发,临海市作为试点城市之一,实现了该应用跨部门协作的首次运行。

  从5月初开始,临海市便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行政执法证据共享”应用。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委员陈国表示:“该应用彻底改变以往跨部门执法案件使用公函往来模式。现在,从发现违法现场,到实现证据移交,全程电子化操作,办案时间缩短60%以上,大大提高了办案时效。”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徐高献算了一笔账:“全程通过电子流转送达,办案时长从平均15天缩短至5天,按照我市年均办案8.5万件测算,预计可节约办公经费1700多万元。”

  目前,该应用纵向贯通省市县乡四级,横向协同自规、建设等41个部门,已在浙政钉、浙里办上线运行,证据电子化率达到73.2%。

  台州还建立了书证、物证等九类证据材料的掌上端电子取证模式。执法人员在违法现场直接通过终端将证据上传至数据库固定,把以往的“事后取证”转变为“同步存证”,既确保了证据链条上的数据真实性,又减少了办案过程中的人为干扰,提高了执法公正性。

  今年以来,该应用已打通检查环节和处罚环节的证据互认共享通道,在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乡镇综合执法队推广,全市113.8万条处罚办案数据纳入数字化管理范围,采用新技术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638起,收集、共享电子化证据2.3万余个。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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