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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镇综合执法改革的广东模式——司法部门牵头模式

 时 间:2022-03-21

  2020年8月4日,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委《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推进全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广东省司法厅发布了《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意见(试行)》,针对执法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规范启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其他放权方式审核、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一统筹四统一”等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明确了各地党委依法治县(市、区)办负责履行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一统筹四统一”职责,即统筹县级人民政府所属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部署、统一培训、统一指导、统一监督;综合行政执法专业性业务由相关部门配合。

  按照广东省乡镇街道体制改革部署,2020年9月3日,深圳市印发了各区深化街道体制改革完善治理体系实施方案,全力推进街道体制改革,提出完善改革配套,健全协同高效运行机制,通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现街道以自身名义开展执法。建立依法治区办统筹区级行政执法工作的机制,优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加强对街道工作的培训指导,区直部门不再对街道进行专项工作考核,统一纳入区委区政府对街道考核。此外,在推进综合网格化服务管理、加强财政保障、强化数字政府技术支撑等方面完善配套,推动街道体制改革更好落地落实。

  2020年10月20日起,中山市将原由市属部门委托镇街行使的部分县级行政执法职权,包括行政处罚权及其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等,统一调整为由全市23个镇街以自身的名义行使,不再实施委托执法。各镇街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并以镇街的名义执法,履行镇街行政处罚权。市属部门和镇街在各自权限范围内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各镇街成立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统筹各镇街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市委依法治市办负责统筹全市各部门、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山市司法局负责在市级层面采用全面培训和专题培训的方式,及时安排技术人员到试点单位进行“一对一”专项培训,有针对性地解决各试点单位在推广应用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效提升执法人员关于执法信息系统的操作能力。

  2021年3月11日,江门市印发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试行)》,提出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强辖区内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规范化建设。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是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平台。镇街各执法机构力量统一纳入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平台,由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统一指挥调配,参与各项具体行政执法工作任务。县级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司法行政部门做好协调配合工作。镇街应当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中说明理由,县级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与执法监督。镇街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活动,需要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协助的,可直接向该部门提出申请。相关部门应当主动协调配合,必要时进行现场指导。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承担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业务监督。监督范围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规定执行。地市司法行政部门和同级行政主管部门可直接启动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提级监督,发现行政执法违法或者不当,应当要求镇街及时改正。建立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机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或者其他监督方式,畅通监督渠道。

  2021年6月21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提出市、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协调配合,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支持推进改革工作。各镇街应当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省的要求和部署,统一上线应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开展行政执法。镇街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持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执法,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

  广东省各级政府对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模式特点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1)加强司法所建设方面,巩固发挥好司法所以县(市、区)司法局管理为主的体制优势,规范司法所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完善司法所工作职责,整合司法所法律服务资源,规范司法所工作流程,制定工作标准;积极向党委政府争取人力、财力、物力支持,配齐、配强司法所人员队伍,落实保障措施。

  (2)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指导方面,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业务指导,指导镇街解决专业性执法问题,通过总结推广有效做法经验,指导各地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日常工作指导,推动镇街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运行体制机制。

  (3)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方面,各地党委依法治县办推动将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纳入县级党委、政府对乡镇街道的考核,推动镇街履职尽责。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业务监督,及时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提出整改意见。

  (4)加强队伍建培训方面,培训内容包括政治素质培训、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和执法信息化培训,培训分为年度培训和岗前培训,采取集中办班、分批轮训、网络教学、学院培育、岗位练兵等多种培训形式,建立培训长效机制,形成培训—考核—上岗的闭环培训模式。

  (5)规范行政执法方面,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镇街参加广东省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二是着手推动统一综合行政执法文书和标识。三是推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导街道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四是推动完善行政执法规范制度,包括行政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则、执法风险防控机制和执法用语规范。五是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包括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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