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2022-01-24
自2007年开始推广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以下简称数字城管)以来,截至2017年底,我省各市、县已基本实现了数字城管的全覆盖。以划分万米单元网格、区分部件事件为基础,建立了监管分离的管理体制、科学的城市管理工作流程和绩效评价机制,构建了一批适应新体制、新机制的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城市管理从粗放到精细、从静态到动态、从单线到闭环、从分散到集中的转变,全面提高了城市管理水平。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和《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发〔2016〕40号)都明确提出,各地应当积极整合各类数据和资源,基于现有的信息平台,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实现城市管理的精细化、智慧化。随着我省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内涵和职责进一步丰富和延伸,“大城管”的格局基本形成,加快推进数字城管向智慧化升级势在必行。依托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打造集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的智慧城管,是实现“大城管”高效运转的重要手段,是推进城市管理向精细化、智慧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为加快我省数字化城市管理向智慧化升级进程,提高智慧城管系统平台建设质量和效益,指导和规范各地智慧城管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导则。
1 总则
1.1 建设原则
推进智慧城管建设,要坚持标准,因地制宜。各地智慧城管的建设要基于现有数字城管平台技术体系及运行模式,充分借鉴全国先进城市经验,结合本地实际,适应新形势,引入新模式、新技术,通过整合、拓展、升级应用系统,构建各具特色的智慧城管平台。
推进智慧城管建设,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各地要以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出发点,以城市管理问题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构建智慧城管系统平台;平台建设要注重适用性、可拓展性和可兼容性,为实现智慧城管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推进智慧城管建设,要统筹规划,循序渐进。各地要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进程,统筹规划智慧城管建设任务,分步实施。先期重点围绕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加快城市管理专项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和数字城管平台智慧化升级。
推进智慧城管建设,要注重实效,坚持创新。各地要将务实、高效理念贯穿智慧城管建设运行全过程,重视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坚持以创新求发展,以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为重点,打造集大信息采集汇聚、调度指挥、监督考核、公众服务为一体的智慧城管平台,最终实现城市管理 “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
推进智慧城管建设,要群众参与,便民惠民。要将12345市长热线、12319服务热线、互联网渠道信息等与数字城管有机结合,拓展服务方式,畅通服务渠道;要抓住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契机,整合涉及民生服务相关的城市管理便民服务信息,积极提供市容环卫、市政公用等相关的便民惠民服务,提高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推动共建共治共享。
推进智慧城管建设,要整合资源,厉行节约。按照勤俭办事的原则,整合现有各类信息化资源,实现设备、信息系统的共建共享,减少各类不必要的形象装备;要积极采用先进实用和性价比合理的技术模式和硬件配置,以降低智慧城管建设的技术成本。要合理配置智慧城管系统平台运行的维护资源,建立稳定可信的运行维护模式,可选择外包服务、租用托管等形式降低运行维护成本,保证运行安全稳定。
1.2编制依据
(一)《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
(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
(三)《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发﹝2016﹞40号)
(四)《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智慧城管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督〔2018〕72号)
(五)《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T 8567-2006)
(六)《电子政务业务流程设计方法通用规范》( GB/T 19487-2004)
1.3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按照数字化城市管理相关国家和部颁行业标准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且通过验收的地市及区县,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实现城市管理工作由数字城管向智慧化升级。
1.4建设内容
我省智慧城管的建设聚焦两个方向进行推进,即推进省级平台建设和监督体系完善,推进各地数字城管平台智慧化功能升级和行业应用智慧化改造升级。
2 推进省级平台建设和监督体系完善
开展省级平台建设,加强城市信息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布局,整合城市管理基础数据资源,形成系统运行稳定、信息数据安全的省级平台和省级数据中心。开发省级应用系统,逐步实现省市县三级平台互联互通。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在总结试点城市建设运行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创新规范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服务标准模式,形成切实可行的组织领导、指导推进、评价考核、政策促进和制度标准体系。加强对市县平台的运行监管,形成全省城市管理监督到位、协调到位、指挥到位的信息化监管体系。
2.1 制定全省智慧城管建设标准规范
根据住建部有关标准规范和指导性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我省智慧城管建设的一系列标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智慧城管数据建设规范、智慧城管运行规范、全省智慧城管数据交换和系统对接规范、智慧城管安全建设规范等。
2.2建设全省智慧城管统一网络环境
依托政务外网,在各地级市实现其与所辖县、市、区网络互连的基础上,实现各市智慧城管系统与省级监管平台网络上的互通。
2.3建设全省智慧城管数据中心
搭建数据交换平台,汇聚地市智慧城管相关数据到省级数据中心,实现省与市县智慧城管系统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办公;通过对全省智慧城管数据中心数据的分析利用,实现城市的精准服务、精准管理。
2.4建设全省智慧城管业务监督平台
按照省级平台监管要求,通过省级智慧城管平台查看各地智慧城管建设和运行具体情况;加强对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监管,提高设施运行效率;多维度统计分析各地城市问题发生情况及趋势,对接相关应急指挥调度平台,提高应急指挥能力。
2.5建设全省智慧城管执法监督平台
掌握各市县城管执法工作基本情况,强化省级对各市县城管执法工作的宏观监督,解决监督难、决策难、立法难等问题,完善执法监督体系。
2.6建设全省智慧城管决策分析平台
采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对全省城市运行体征进行全面展现,实现数据驱动城市管理运行的动态过程。构建指标体系,对指标体系进行组合提炼,形成城市管理运行体征;通过事、物、人、资源统筹和考核评价,全面展示城市管理运行状况;根据各级管理职责范围定义不同的指标体系,辅助决策。
2.7 建设城市管理领域信用监管平台
推进城市管理与个人信用的有机结合,依托地市智慧城管平台对城市管理相对人的信用评价考核信息,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借助信用管理机制,创新信用联动惩戒执法模式,为跨地区、跨部门协同监管提供支撑。
3 推进各地数字城管平台智慧化功能升级和行业应用智慧化改造升级
以现有组织及制度体系为基础,在现有数字城管平台建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及运行稳定的情况下开展智慧化升级的工作。与本地已建的城市管理相关业务信息化系统进行整合对接,形成以现有平台升级为基础、多平台资源整合为手段、本地化需求为引导的节约型、高效型、创新型的智慧城管平台。
3.1组织体系建设
按照监督考核相对独立的原则,结合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工作,巩固和强化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机构的监督考核职责。在市、县人民政府领导下,以城管委联席会议的方式推进城市管理监督考核体制建设,大幅提升市、县政府对所有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和单位履职监督考核能力和效率。
3.2制度体系建设
监督制度建设。按照数字化城市管理部事件等相关标准规定,结合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强化与市政设施、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管执法等物联感知数据的整合集成,积极引入第三方独立监管力量,构建以智能化问题发现、核查结案为核心内容的城市管理问题监督制度体系,以确保城市管理问题高位独立监督的客观性、权威性和科学性。
处置制度建设。按照数字化城市管理立案、处置、结案等相关标准规定,结合扁平化管理要求,制定精细化的《城市管理部件、事件处置(指挥)手册》,构建以处置职责重新确认、处置结果规范、处置时限精准为核心内容的城市管理问题处置执行的制度体系,以保证城市管理问题各处置责任部门的职责清晰、结果规范。
考核制度建设。按照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评价等相关标准规定,制定城市管理综合绩效考核办法,以标准化的处置结果统计数据为依据,构建对各执行部门和监督机构的考核制度体系,形成一个监督轴驱动多部门组成的处置轴,全面提升处置效率的核心动力机制。
长效机制建设。在城市现行管理体制下,将智慧城管考核结果纳入到政府对所属职能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城市管理考核奖惩制度体系。
安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和数据安全管理保障体系,制定完善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和异地冗余备份制度,开展等保测评体系建设工作,加强人员队伍安全保密意识教育,采取技术手段,加强信息安全追踪和管控,确保系统信息安全。构建智慧城管一体化的安全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技术体系、安全运营体系和安全合规及监管体系。
3.3基础数据建设
完善城市管理基础数据。按照《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第1部分:单元网格》(GB/T30428.1-2013)、《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第2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GB/T 30428.2-2013)、《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第3部分:地理编码》(GB/T30428.3-2016)等,完善城市管理单元网格数据、城市管理部件数据与空间地理数据相关联、相匹配的城市管理基础数据库。完善基础数据日常管理和更新机制,确保基础数据全面翔实、安全可靠,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现势性。
整合城市管理专项数据。加强市政设施、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管执法、户外广告、渣土运输、违法建设、城市停车、共享单车等城市管理专项业务数据的整合入库工作,形成包括城市管理行业范围内的人、地、物、事、组织等全方位专题数据库群,实现城市管理行业数据资源全要素目录管理。
对接跨部门业务数据。加强与城市规划、建设、环境保护、水务、公安机关、房产、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民政、交通、运输、体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商务等部门和单位涉及城市管理相关的信息共享,建立可持续的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推动跨部门城市管理业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
3.4信息系统建设
信息系统建设包括推进数字城管平台的智慧化功能升级和推进行业应用智慧化改造升级。各地应当充分结合各自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推进情况和本地实际,对数字城管平台及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综合执法等相对独立业务细分领域的专项系统平台进行智慧化升级改造。
3.4.1数字城管平台智慧化功能升级
基于物联感知技术,对井盖、广告牌、公交站台、桥梁、河道、城市照明、环卫车辆、施工工地管理等城市管理部件对象,探索升级数字城管平台数据获取的物联感知功能。基于视频人工智能分析技术,对店外经营、无照游商、占道经营、乱堆物料、非机动车乱停、违规户外广告、打包垃圾、违规撑伞、垃圾箱满溢、沿街晾晒等事件对象,探索升级数字城管平台监督数据获取、任务派遣、结果核查、绩效考核分析和平台运转的智能化功能。基于大数据技术,以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公共客运交通、道路交通安全、市容环境、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公共水域(湖泊)等公共事务和秩序的管理难点问题为导向,逐步升级数字城管规律发现、源头治理的辅助决策功能。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通过APP服务、微信和微博自媒体形式,畅通群众参与城市管理、政府宣传的渠道,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和城管执法等便于服务市民的窗口服务事项,探索升级数字城管平台便民服务功能。基于信息共享技术,加快城市管理应急风险普查和数据库建设,建设共享的信息资源服务体系,探索升级数字城管平台在城管紧急事件处置和辅助的功能。
3.4.1.1平台监督功能升级
监督功能的升级主要体现在信息采集渠道的多元化、智能化,数据的高度集中、融合、分析利用。具体功能上可体现为数据获取、分析预警和综合管控、城市运行状态监管平台等的建设。
多样化数据采集及获取。除传统的人工方式外,可更多的利用新技术手段主动采集或间接搜集与城市管理相关的信息。利用各地自然资源部门的基础地理信息框架项目获取必要基础地理信息,在城市管理对象方面通过建立机制实现对城市管理部件、管线管廊、各类市政设施、路道桥隧、绿化植被及园林绿化设施、户外广告、渣土、被执法对象等规律化、定期化的数据普查和更新。最大限度的接入城市管理各个领域所安装布设的各类物联传感设备,如视频监控、桥隧传感器、地下管线监测、水电气暖监测设备、户外广告监测、各类车辆监测设备等,接收其相关数据,为实现对城市管理各方面的有效监测和综合管控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为数据的深层分析提供原始数据。
分析预警和辅助决策平台。以行业数据中心为基础,引入数据分析、挖掘处理等大数据应用技术,以行业安全生产、市政设施、城市秩序、市容市貌等为重点,加大数据指标关联分析模型研究,逐步建立城市管理公用设施辅助规划模型、危险源安全预警模型、效能评估模型等,构建应用智慧城管辅助决策支撑系统,挖掘城市运行内在规律和特征,推进城市管理顽疾治理,深入分析城市管理信息资源,挖掘城市运行的内在规律和特征,实现提前预警,推进城市顽症治理,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新机制。
智能信息采集系统。以智能分析技术为基础,应用于城市违法行为的自动识别,通过视频智能分析创新应用将城市管理违章停车、占道经营、人行道经营、垃圾堆放、违规广告、违章建筑、流动摊贩、渣土车扬尘治理、餐厨车管理等违法行为进行自动预警分析并采集;通过视频AI智能视频抓取技术,更为快捷精准地实现城市执法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效能。智能分析将部分代替传统城管人员进行城市监测、信息收集和问题反馈。
城市管理综合管控系统。加强与规划、建设、环境保护、水务、园林绿化、公安机关、房产、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民政、交通、运输、体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商务等部门和单位的移动互联,简化工作流程,实现基于移动互联技术的“端到端”、“点对点”扁平管理。加强与各部门和单位涉及城市管理业务相关的物联感知数据对接,强化监测监控数据的获取能力,实现城市管理问题的智能化采集;加强与各部门和单位间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相关的信息共享,提高城市管理问题的采集发现和末端处置效率,有力提升大城管监督考核水平。
城市管理综合运行监管系统。结合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以提升数字城管对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城管执法等城管专项业务的监督考核能力为出发点,加强与市政设施应用系统、环境卫生应用系统、园林绿化应用系统、城管执法应用系统和其他城管专项业务系统的信息共享,整合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城管执法、户外广告、渣土运输、违法建设、智能停车等城市管理专项业务的物联感知数据和运行数据,开展城市管理各类专项业务的专题化智能分析。加强与地图数据的融合,以“一张图”的形式直观呈现城市管理综合运行监管状态,动态监控城市管理的运行安全和运行效率。
3.4.1.2平台考核功能升级
结合现有的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因地制宜的综合评价系统,完善标准规范、协同机制、预警机制、评价机制、服务机制等内容。实现并逐步完善城市管理评价体系,形成良好的城市管理监督机制。
综合评价系统应当具有动态设置和管理能力,能够设定评价准则、评价主体、评价模型自动执行考评过程;通过各类数据的综合计算,进行权值叠加,自动统计生成相关的考评数据,并对考评结果以图形和报表的形式进行输出。
综合评价系统的主要功能模块包括评价数据采集、评价规则设定、评价主体设置、评价模型建立、区域评价、部门评价、岗位评价、考评管理、评价结果统计输出、考评结果发布模块等。
综合评价系统的评价内容涵盖城市管理的全过程,主要是针对城市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从系统内部予以严格的监督和管理。评价内容由一整套评价指标体系来实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工作过程的评价,主要是评价信息采集员对城市管理中出现问题的信息报送情况,城管监督指挥机构接受、报送、处理信息情况和派遣情况,专业管理部门长效管理和处理情况。对责任主体的评价,主要是评价信息采集员、城管监督指挥机构、城市管理专业部门等责任人。对工作主体的评价可更多的利用位置记录、轨迹分析等技术手段,实现对单个人员或者群体的工作效能分析,提升评价的科学性。对工作绩效的评价,主要是评价专业管理部门工作过程中发生问题的数量、处理问题的时效性、各部门之间协同办公和工作人员的文明服务规范程度、岗位职责的落实情况等。对规范标准的评价,主要是评价执法工作标准、城市部件管理标准、信息报送制度、巡视检查工作制度、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制度等的科学性、对实际工作的推进助力等,形成反馈和优化机制。
3.4.1.3平台服务功能升级
平台服务功能的升级主要体现在数字城管平台由传统的政府管理为主向“管、服并重”、管理主体和参与人群多元化、服务形式多样化等方向的转变。就具体的服务功能升级,可分为三种类型:专业平台服务、管理平台服务、公共平台服务。
(1)专业平台服务。主要指面向城市管理各专业部门的业务性服务,如涉及到城市管理的各类服务热线的整合、系统平台的专业化运维服务、涉及到城市管理领域的多部门业务联动中对参与部门的有效服务等。
统一热线服务系统。实现“12319”城管服务热线与“12345”市长热线、110报警电话的对接,形成统一热线服务平台。加大城市管理宣传,一方面提高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另一方面畅通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渠道。
跨部门联动协作系统。按照国家部门联动体系建设要求,充分利用信息产业发展和社会信息化成果,接入公安、综治等行业视频监控资源,建立各市(县)统一的视频监控系统;依靠科技创新,依托现有专用网络,搭建以市(县)部门联动指挥系统为枢纽,以各级部门为节点的全市(县)部门联动体系;上传下达联动信息,保障联动值守,实现对重特大和综合性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常见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
(2)管理平台服务。主要是将城市管理领域的整体工作状态、宏观情况、突发情况应急指挥、重大事项分析、趋势分析、辅助决策等内容向领导层和管理层进行信息提供和集中呈现。
城市管理分析预警系统。以人工智能为核心,通过拉取数据资源中心数据,基于大数据技术对数据进行深入分析挖掘,以可视化形式对分析结果进行展示,自动形成数据分析报表,为城市管理者决策提供支撑。以行业数据中心为基础,引入数据分析、挖掘处理等大数据应用技术,以行业安全生产、市政设施、城市秩序、市容市貌等为重点,加大数据指标关联分析模型研究,逐步建立城市管理公用设施辅助规划模型、危险源安全预警模型、效能评估模型等,构建大数据挖掘及预警系统,挖掘城市运行内在规律和特征,建立依托数据科学决策机制,实现提前预警,推进城市管理顽疾治理。具体内容包含:数据接入、数据处理、基础数据管理、数据质量管理、数据分析、研判预警等内容。
城市源头治理辅助决策系统。加强与规划、建设、环境保护、水务、园林绿化、公安、房产、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民政、交通、运输、体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商务等部门和单位涉及城市管理相关的信息共享,引入数据分析、挖掘处理等大数据应用技术,以反映城市规划缺项、建设漏项、执法弱项为重点,加大数据指标关联分析模型研究,实现对城市管理难热点问题、城市管理指标以及各类城市管理专题的智能分析、监测预警和辅助决策,逐渐建立用数据说话的决策机制。
城市应急指挥调度系统。通过城市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及时掌握现场状况,实现智能指挥、敏捷调度、处置有力,强化对违法行为及城市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实施有效的指挥与调度。加快地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和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建设,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强化城市防汛、灾害天气及重大活动保障期间实时动态掌握,实现对城市管理过程中突发事件的预防、分析、处置及善后,为应急指挥调度提供可靠的通讯服务和准确的决策依据。整合行业应急资源,强化数据分析应用,构建行业应急机制,实现应急预案管理、应急资源管理、应急接报管理、应急指挥调度。
(3)公共平台服务。主要指面向公众的咨询、便民类服务,如公厕点位、停车场所、城市道路维护、供水供暖等便民惠民信息的主动推送、文明行为的引导、群众求助等,侧重于在服务内容的多样性、方式的便捷性、及时性等方面提升。
微信服务系统。市民关注智慧城管微信公众号或微信小程序,可以方便快捷的上报城市管理相关的案件、咨询和投诉,并实现公厕查找、停车引导、道路维护、供水供暖、体验城管等便民服务应用。
手机APP应用系统。打造本地化服务,为市民投诉或咨询城市管理问题提供便捷通道。同时,可通过手机查询本地的便民服务事项,掌握与个人生活相关的服务指南。
3.4.2行业应用智慧化改造升级
结合城市管理部门机构综合设置的主要职责,建设智慧市政设施管理系统、智慧市容环卫管理系统、智慧园林绿化管理系统、以及水务监督、城市照明、户外广告、渣土运输、违法建设、智能停车、安全在线监测、环保在线监测等专项业务应用系统。各地可以从本地实际需要出发,本着急用先行的原则,选择建设部分或全部专项应用系统,也可自主增建其他专项应用管理系统。
3.4.2.1智慧市政设施管理系统建设
建设智慧市政设施管理系统,通过安装传感器,借助物联网技术实现对重要市政设施的实时监测,通过监测预警及早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有效处置。通过一张图可以直观的综合展示市政设施的类别、在线监测数据、视频监控等重点设施及其分析结果。借助大数据分析技术发现设施管养、维修、故障原因及内在规律,从而有效开展源头治理。通过网格化管理模式,强化考核评价,实现市政设施的主动、常态化巡检管养,促进市政设施管养维修精细化,提升设施的管养水平和运行效率。
智慧市政设施管理系统建设需要首先对辖区内所有市政设施进行全面普查摸底,建立市政设施综合数据库,并提供可持续的数据更新服务。系统可按“1+N”模式建设,即一个包括市政设施数据管理、物联网监测、日常巡查养护、考核评价等内容的基础模块,以及道桥、路灯、井盖、排水等N个专业应用系统。
智慧路灯应用系统。通过系统可直观了解路灯的概况,包括路灯总数、亮灯数、在线数及其分布情况;可根据天气、季节等制定灵活智能的亮灯控制策略,实现城市照明资源的节能优化;可对路灯的日常巡查养护进行管理,强化日常运行维护,提高城市照明管理水平。通过路灯终端灯具升级改造和安装单灯控制设备,实现单灯控制。对通信中断、亮灯率过低、集中器在线率低等自动告警,真正实现对路灯的“遥控、遥测、遥调”,有效确保城市照明亮灯率、设施完好率等指标满足考核要求。
地下管网运行监测系统。基于城市地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规范数据结构、接口类型、交换标准、技术架构和安全保障机制,整合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安全运行监测系统信息,建设地下管网综合安全监测平台,形成省、市、县互联互通、协同协作的城市地下管网安全运行监测体系。通过充分发挥地下管网综合安全监测平台的作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地下管线运行安全事故处置水平。
智能井盖应用系统。建立智能井盖应用系统,借助位移、倾角传感器实现对重点区域市政井盖的实时监测,从而有效避免井盖被撬开、偷盗等行为带来的危害。通过加装防坠网、警示牌,有效解决汛期井盖丢失导致的“吃人”现象发生。借助物联网技术,智能井盖管理系统实现井盖终端监控管理,一旦发生监测预警,自动提醒并生成案件派遣到一线巡查人员进行确认,确认后由权属单位第一时间进行维修,最大程度的降低井盖破损、丢失、被盗带来的安全隐患。
智慧道桥应用系统。建立智慧道桥应用系统,根据道路桥梁的实时状况作出准确的判断和预测,为养护与维修方案提供决策依据。系统通过一桥一档、一路一档,明确每座桥梁每条道路的管理单位,动态掌握每座桥梁、道路的技术情况、病害情况,确保其处于安全可控的管理状态。系统强化道路养护管理,对日常检测数据进行分析,对管理养护中的问题给出智能化提醒和解决方案。同时借助物联网及视频监控掌握了解道桥的实时状态,防患未然。
市政工程档案管理系统。对市政单位建设的工程项目进行信息化管理,包括桥梁、道路、管线等类型工程项目。项目档案根据工程的类型、工程年份进行分类,方便档案的查找。
3.4.2.2智慧市容环卫管理系统建设
智慧市容环卫管理系统的管理内容应当包括各类环卫设施、环卫作业车辆、环卫作业人员、环卫作业事件等。通过综合利用各类专业化监测监控手段,实现对道路、公共场所等的卫生状况和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等过程的全面监管,实现对餐厨垃圾(厨余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精细化管理,以及对生活垃圾清运、中转、末端处理的全过程监控。通过对所辖区域环卫企业的考核监管,为环卫应急处置、设施规划等提供辅助决策。
环卫设施管理。依据住建部标准《CJT171-2016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属性数据采集表及数据库结构》,对环卫设施如垃圾收集点、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置场(处理厂、焚烧厂、填埋场等)等环卫设施基础信息进行管理,以此实现设施数据管理标准化、精细化。
环卫车辆管理。通过车载一体机及各类环卫前端物联网设备对清扫车、垃圾车、洒水车等机械化作业车辆的作业状态、实时位置、作业次数、车辆使用状态等进行监管。
环卫人员管理。提供人员数据管理、人员网格化管理、人员实时位置管理、人员考勤管理等功能,把控环卫人员的工作内容质量和工作轨迹。
环卫作业管理。对环卫道路作业车辆(洒水车、清扫车、隔离栏清洗车、垃圾收运车等)、环卫工作人员的作业状态进行记录,同时对作业模式进行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
生活垃圾收运管理。对垃圾收集车、垃圾清运车、垃圾转运车辆进行监管,包括车辆实时位置跟踪、作业轨迹跟踪、作业里程及作业过程的调度管理,并掌握垃圾站的运转情况。
餐厨垃圾(厨余垃圾)收运管理。对餐厨垃圾(厨余垃圾)的来源、去向、产生量、是否满溢、清运量、处理量进行实时在线监管,同时对是否按时收运、是否按照收运路线工作、收运过程是否规范等进行过程监管。
智慧公厕管理。通过在公厕内安装气味监测设备,实现公厕卫生状况的实时监测,精确开展清扫工作,确保公厕环境卫生状况良好;通过人脸考勤系统,实现对保洁员的保洁工作进行精细化监管;通过安装红外监测系统,实现对公厕人流量的实时监测,为公厕清扫提供精确是数据支撑。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提供导厕便民服务。
3.4.2.3智慧园林绿化管理系统建设
智慧园林绿化管理系统主要针对城市绿地、林地、公园、风景游览区和苗圃等监管对象,综合运用智能视频分析、卫星遥感、RFID、二维码等技术手段,建立集网格化巡查、常态化管养、考核评价等于一体的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模式,通过摸清城市园林绿化家底和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城市园林绿化量化评估和动态监管,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逐步走上精细化、规范化、常规化管理的轨道。
园林绿化管理部门需要对乔木、绿地、公园广场的分布等园林资源信息进行及时更新,通过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的共享和智能化决策支持来提高园林维护和管理的效率、妥善进行园林的建设。
智慧园林基础数据管理。通过数据采集,摸清园林绿化基础数据底数,把园林绿化资源(如树种、道路、公园、绿地、苗木、古树、病虫害、法律法规、绿化规划等)进行集中式管理,并支持对数据的维护、更新、查询和分析。
智慧园林日常养护管理。建立政策法规、养护规程、病虫害防治知识库,为园林养护的全流程提供知识和技术支撑。借助二维码、传感器等物联网技术,对古树名木、公园绿地实行智能化管理,提升园林绿化的整体管理水平。结合园林绿化养护规程、养护计划,对园林绿化管养企业及其开展对日常养护进行管理、考核评价。
智慧园林服务管理。监测空气质量、向公众提供园林科普、认建认养、个性化健康绿道动态信息和休闲娱乐智能化分析等综合信息服务,成为和公众信息交流的平台。
智慧园林决策分析评价。基于园林基础数据,提供园林绿化分级评价、城市园林覆盖整体率分析、任意区域园林覆盖分析、公园覆盖半径分析、园林绿化预警分析等多维度决策分析,为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标准化、动态化提供分析支撑。
3.4.2.4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管理系统建设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管理系统,是充分依托现行城管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和权责清单,贯穿执法全过程的管理平台。能够为执法人员提供执法全过程的有效记录、执法过程的合法保障、执法方式的技术革新;为执法管理者提供丰富的执法数据呈现,形成“城管执法大脑”,有效破解监督难、决策难的问题。
信息平台功能建设。信息平台包含简易程序、一般程序等标准执法全过程办案功能、执法检查(包含“双随机一公开”模式检查等)功能、执法受理功能、执法监督管理功能及大数据分析展现功能。执法全过程记录功能,实现对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的执法办案全过程进行有效记录。通过结构化的方式,梳理城管综合执法的标准流程和标准表单,通过手机和电脑端的业务联动,实现执法工作的文字、音视频的全过程有效记录。执法检查功能,通过手机APP应用,有效记录执法检查的全过程,包括检查人、检查时间、检查地点以及相关的检查内容等。执法受理功能,开拓微信公众号、市民APP、热线电话、舆情收集等方式,有效将各类执法信息来源对接到平台,实现多渠道的执法受理。执法监督功能,有效分析区域的执法管理现状(人员、车辆、检查工作、处罚工作等),对每一个执法人员、每一部执法车辆进行轨迹的实时展示、超出工作范围的实时预警、工作量的实时展示和分析,对案件办理过程进行实时监督、发送督办意见等。大数据分析展现功能,可以有效分析城管执法工作涉及的每一部法、每一个权责的历史使用情况,有效分析综合执法工作的重点问题发生发展规律,精准预计执法突出问题的关键要素,多维度的为综合执法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全移动端执法功能,将参与城管综合执法工作的所有人员、部门纳入移动化的平台中,执法人员可以进行现场检查、执法办案、法律学习等工作,法制部门可以进行案件审核、督察督办,领导可以进行执法工作监督。结合本地化实际工作需要,可拓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执法移送(协助)等和执法工作密切相关的功能。针对执法工作的重点难点以及城市执法工作中重点的工作问题,如违章建筑、门前三包、户外广告等领域,可建设“以执法源头为切入点”的相关专业应用功能。
相关配套体系建设。在法定框架下建设符合法律规范的现场执法行为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执法履职监督管理规范、协同(联合)执法工作规范、执法问题受理规范、执法公示管理规范、执法人员(部门)考核管理规范等一系列规范。通过规范的制定,保障平台运行的有据可依。梳理建设由法定职权内的权责清单、案由清单、自由裁量清单等组成的法律法规数据库,为平台的运行提供最基础和最关键的数据保障,同步建设执法机构、执法人员、协管人员、标准执法文书、标准执法流程、执法对象(企业等)等数据库。根据执法工作过程的实际需要,配备相关的车辆视频取证设备、单兵视频采集设备、现场文书打印设备、电子签名签章设备等一系列配套的执法装备,同时根据平台的运行规模,建设相关的场地、硬件等设备设施。
3.4.2.5其他行业业务系统建设
结合各地城市管理主要职责,可因地制宜拓展户外广告、渣土运输、违法建设、智能停车、共享单车等其他城市管理专项业务系统。
户外广告管理系统。通过建设户外广告信息数据库,结合户外广告相关部门的实际监管需要,实现对户外广告设施从规划到建立、运营、维护、变更、废除等整个生命周期链的精细化管理。通过与数字城管平台、城管执法应用系统的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动,强化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机构对非法广告的监督和考核,方便基层城管执法人员开展非法广告的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
渣土运输管理系统。通过综合运用GPS轨迹监控、视频图像监控、RFID电子标签等技术手段,实现对渣土车运输路线的全程实时监控,实现对渣土生产、运输、消纳等全过程实时跟踪与精确取证,有效避免渣土处理、运输作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通过与数字城管平台、城管执法应用系统的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动,强化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机构对渣土运输的监督和考核,方便基层执法人员开展无证渣土车、冒顶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违法建设监管系统。通过互联网、无人机、智能比对以及常态化巡查等方式,实现在区域内建筑设施变化的监控。通过大数据智能分析,自动排查出违法建筑的存在情况,精确到具体区域、具体路段、具体房屋楼层。通过智慧化的监管,实现对违法建筑的科学管控,对违法建筑变化信息的掌握,防止乱搭乱建现象在管理盲区滋生。
智能停车管理系统。通过建立资料完整、信息共享、管理科学的智能停车管理系统,制定一系列的管理规则,规范停车流程,提高停车便捷性,提升停车管理水平。通过手机公众服务APP或者微信公众号,让市民访问目的停车场泊位的使用情况、地图导航、收费标准、投诉建议、非现金支付、商圈信息发布等情况;开放软件接口,与城市的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等进行有机衔接,使停车场的综合管理得到全面的提升。通过与智慧城管基础系统、执法专项系统之间的有机衔接,加强静态交通秩序管理,综合治理非法占道停车及非法挪用、占用停车设施等行为。
共享单车监管系统。通过接收各共享单车企业发送的单车锁车实时位置信息数据,并结合各类围栏数据综合分析实现监督管理。围栏建设主要采取虚拟围栏和物理围栏两种建设形式。通过虚拟围栏方式,将围栏范围进行数字信息化,并通过与共享单车定位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的手段,达到对其精确管理目的;通过物理围栏(建造共享单车驿站)方式,对共享单车与驿站的位置关系进行判断,实现对共享单车停放的管理。
安全在线监测系统。与城市中的水、电、气、热、防洪排涝、危化品运输、高危作业监管等领域的专业单位的监测监管信息实现对接,并根据各领域的需要设置相关的报警阈值,超出限值后实现主动报警。
环保在线监测展示系统。主要将住建领域涉及到的环境保护因素,如扬尘(工地、渣土车、清扫车、搅拌站等)、城市水环境(污水处理厂、黑臭水体、城市内河等)监管起来,通过监测仪器或者专项巡查等手段将搜集到的信息与环保部门的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并根据国家的环保要求设定相应的报警阈值,对超出预警范围的污染源进行报警,并将报警信息传输至执法平台,实现前端监测与后期处罚的联动和信息共享。
4 项目推进、管理及验收
4.1项目推进规划
为适应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渐进进程,围绕智慧城管的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循序渐进开展智慧城管建设工作。
4.1.1近期规划
省级层面:依托安徽省电子政务网络打造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的网络环境,构建省级智慧城管平台,建设省级智慧城管数据中心。选择试点城市,先行开展智慧城管建设,总结提炼试点城市工作经验,而后在全省省辖市全面开展智慧城管建设工作,初步实现省与省辖市城市管理平台互联互通。
地市、县级层面:要求全省各市县在本周期内完成数字城管平台建设,并实现有效运行。目前已实现有效运行的市县着手开展系统平台的升级,重点围绕系统平台功能升级、监督功能升级、考核功能升级等方面开展工作。省辖市可在所辖区域内选取1-2个县级单位作为试点城市,在实现数字城管平台智慧化升级的基础上,以城市管理业务需求为导向,重点建设专项业务应用平台,加强专项业务系统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强化对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城管执法等专项业务的监督和考核能力。
4.1.2中期规划
省级层面:依托省市县三级的网络环境,实现全省三级平台核心业务数据的互联互通。建设全省城管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全省智慧城管大数据分析平台,要求所有省辖市完成核心平台的智慧化升级,并完成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综合执法等业务领域的专项系统的建设,依托省市县三级网络,在省级平台、省辖市平台之间实现城管“3+1”业务数据的即时传输。建设全省智慧城管监管平台,加强实时监察和远程督导,全面提升省级平台监管水平。
地市、县级层面:所有地市、县级单位在本周期内实现数字城管平台的智慧化升级。所有试点地市、县级单位在完成核心监督平台智慧化升级的基础上,完成“3+1”专项业务系统的建设,鼓励非试点县市建设专项业务平台。在完成上述目标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县市进一步拓展智慧城管平台功能,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城管指挥调度平台、分析预警和辅助决策平台和考评监察平台等平台的建设。
4.1.3远期规划
省级层面:在建成“三级互联互通”体系和省级智慧城管平台的基础上,夯实三级联动机制,实现省市县三级“3+1”数据的互联传输。整合全省城市管理数据,建设全省智慧城管大数据分析平台,提升分析、预警、研判水平,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全面实现智慧化城市管理。
地市、县级层面:所有地市、县级单位完成“3+1”专项业务系统建设,形成本区域的城市管理数据中心;按照“统筹发展、资源整合、全力推进、共建共享”的原则,鼓励各县市完成公共服务平台、城管指挥调度平台、分析预警和辅助决策平台和考评监察平台等的建设,并可根据自身实际拓展智慧城管平台功能。形成一个指挥调度平台、一个大数据中心,一体化运行服务管理、一体化考核评价的网格化立体运转管理服务新模式,全面提高城市管理信息化水平,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有效促进城市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4.2项目管理组织
各地市可成立智慧城管建设领导小组,确定智慧城管体制机制的建设,负责项目重大事项的决定,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协调项目各相关单位的协作关系,决定项目组成员的调整。及时听取项目建设过程的进展情况,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宏观监督和指导。明确项目负责人,负责整个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所有管理职责,保证项目总体进度和各组工作质量和进度,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进展情况及需要确认的重大事项。
各项目设立管理和协调组,编制适应新时代城市管理要求的智慧城管管理制度,包括指挥手册、评价指标体系等,并组织培训。设立系统组,负责项目的系统运行环境和应用系统建设和协调,包括网络部署、硬件配置,数据库建设、系统软件配置和应用软件研发,信息安全系统建设等工作。设立数据组,负责协调、收集和整理城市管理基础数据、城市管理专项数据和跨部门业务数据,构建城市管理综合数据库。
4.3项目实施步骤
4.3.1明确责任,组织实施
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制定项目实施工作计划。
4.3.2项目立项,方案评审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求分析报告和实施方案”,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依据专家组意见进行方案修正和完善,建设方案通过评审后方可启动项目建设。评审通过后,推进招投标工作,确定项目各承建单位。
4.3.3组建队伍,制订制度
由管理和协调组牵头,组建适应新时期城市管理监督指挥机构,并编写相关工作制度和《城市管理部件、事件处置(指挥)手册》、《城市管理综合绩效考核办法》。
4.3.4数据建库,系统搭建
由数据组牵头,进行城市管理基础数据、城市管理专项数据和跨部门业务数据的协调、收集和整理工作。由系统组牵头,进行系统网络配置,软硬件系统和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应用软件系统研发和实施等工作。
4.3.5人员培训,编制手册
由管理和协调组、系统组牵头,编制系统培训手册,对系统岗位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技术培训。
4.3.6系统测试,投入运行
由管理和协调组、系统组牵头,进行系统测试、试运行和正式运行。项目上线试运行1个月内,由项目建设牵头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承建单位进行内部初验,初验通过后转入正式运行。
4.3.7档案整理,系统验收
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相关文档资料进行整理,存档。并在运行6个月后,申请终验,进行项目终验。
4.4项目评价验收
4.4.1验收条件
4.4.1.1组织体系
建立了城市管理决策和监督体制,明确城管委联席会议负责协调决策和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机构承担监督考核职责。
4.4.4.2基本制度
建立并执行了比较完善的监督制度、处置制度、考核制度,形成了考核制度的长效机制,明确智慧城管考核结果纳入政府对所属职能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
4.4.4.3信息系统
结合本地城市管理主要职责,因地制宜建设了市政设施应用系统、环境卫生应用系统、园林绿化应用系统、城管执法应用系统、以及户外广告、渣土运输等所需城市管理专项业务应用系统。围绕数字城管的智慧化升级,建设了监督考核平台、综合运行监管平台、应急指挥平台、便民服务平台等。有条件的城市,可结合本地基础条件,开展城市源头治理辅助决策平台的创新性应用研究。
4.4.4.4基础数据
遵循数字城管系列国家标准,完善了城市管理单元网格数据、城市管理部件数据与空间地理数据相关联、相匹配的城市管理基础数据库,并建立了基础数据日常管理和更新机制。因地制宜整合市政设施、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管执法、户外广告、渣土运输、城市停车等城市管理专项业务数据,构建城市管理行业数据库。有条件的城市,可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推动跨部门城市管理业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
4.4.4.5运行效果
智慧城管系统平台经过一定周期的运行,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的监督发现和处置执行达到合理的数量,监督执行部门运作协调,考核评价制度发挥基本作用,信息系统运行稳定可靠,城市总体面貌发生明显改变等。
4.4.4.6文档资料
体制机制建设文档。包括项目建设、组织机构、人员队伍和运行管理相关的政府文件和管理制度等文档。
建设过程文档。包括系统集成、数据普查、应用系统开发、软硬件采购、网络建设、信息安全体系、场地机房装修、监理等全过程技术文档。
总结汇报文档。针对验收评价的主要内容,集中反映项目概况、建设过程、组织体系建设、制度体系建设、信息系统建设、基础数据建设、运行实际效果的综合汇报文档。
4.4.2验收流程
验收应当包括验收申请、现场考查和正式验收等环节。正式验收应当在系统连续、安全、稳定试运行超过6个月以上后进行。
验收应当由平台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业专家进行,并应当形成明确的书面验收意见。
4.5运营管理机制
各地智慧城管平台基本建成后,应当科学、规范、高效运行,推动城市管理精细化、长效化、智能化水平的全面提升。
4.5.1明确任务要求
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订智慧城管运行方案、监督考评办法、部门协作制度,工作手册等智慧城管运行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智慧城管运行配套工作机制,确保按照整体推进规划中设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建设工作。
4.5.2强化流程管理
在智慧城管的信息搜集、数据融合、案件派遣处理、结果核查、绩效考评等方面建立相关的规范。结合地方实际制定相关标准,着力推进信息采集的智能化、无人化,问题及事项处置的扁平快捷化,各行业专项应用与主平台的高度融合,考评成绩的多样化应用。
4.5.3加强运行保障
加大资金投入,将智慧城管平台运行经费足额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建立稳定的资金保障机制。
加强技术保障,定期对智慧城管系统软硬件进行巡检,及时排除系统故障和隐患,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保障体系。制定完善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加强人员队伍安全保密意识教育;采取技术手段,加强信息安全追踪和管控,确保系统信息安全。建立健全数据更新机制。基础地理空间数据及专业属性数据等要建立定期更新机制。
提升公众参与度,加大宣传力度和广度,利用新技术、新理念扩展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方式,提升市民参与的便捷度,真正实现人民城市人民管。
5 保障措施
5.1理顺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智慧城管建设的统一领导,建立补短板工作机制,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明确城市管理各责任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责任。运用联建共建等方式,形成智慧城管建设工作合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5.2科学编制定额,加强财政保障
修订完善智慧城市管理相关规定,编制其维护作业和管理定额,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定额编制更加科学合理,为按照标准实施智慧城市管理提供资金保障。不断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和聚焦支持力度,健全与设施规模、管理标准等相适应的维护投入机制,对标全国优秀管理城市,提升城市管理运行、维护、作业水平。
5.3加强队伍建设,做好人才保障
强化智慧城市管理相关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培育智慧城市管理服务作业人员的工匠精神。坚持国际视野,内联外引,培养智慧城管领域高层次人才,形成素质过硬、结构优化、分布合理、总量充足的管理队伍。
5.4做好考核督查,强化责任追究
强化对智慧城管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的考核,加强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充分发挥科学评估和绩效考核对智慧城管建设工作的推动作用。对执行有力、勇于探索、积极履职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市评比达标表彰有关规定予以表彰。
5.5加大宣教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运用新闻报道、公益宣传、新媒体等开展智慧城市管理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市民群众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提升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度和支持度,广泛开展城市文明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广汉